《室内空气品质评价准则》进行修订审核,名称修改为《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
2020年7月24日,行业标准《室内空气品质评价准则》进行了新一轮修订的审核环节。该标准(T/SICCA004-2018)在2018年12月29日就已经发布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本次修订则是为了更好的推动公共场所的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工作。
本次《室内空气品质评价准则》审核会议由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施建华主持、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副秘书长惠倩出席,并集合了行业相关的知名学府、研究机构、企业代表参与其中。而迪勤科技的朱春博士作为仅有的企业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左2:迪勤科技朱春博士)
其余4位列席学者有:上海同济大学徐文华教授,上海计量院钟义林高级工程师,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蔡云飞高级工程师,上海海洋大学包建强教授。
本次审核的重大修订内容之一,是将《室内空气品质评价准则》更名为《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该处修订由上海同济大学徐文华教授提出,获得了其他学者的一致认可。徐文华教授指出,该标准是指导运用客观的方法来评价室内空气,定量检测分析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允许值。而“品质”除客观评价外还拥有人员主观评价的感受,所以建议修改。
其他,一些修订内容,包括背景、意义、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在线监测管理方式、指标要求等都在学者组的讨论下进过逐条审定。然后,与会学着组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核,并进入了下一个环节。形成批稿,报送协会秘书处审批。
我们可以看到,行业内学者们正在为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做着不断的努力。目的是为了树立规范的行业标准,让政府各界及更多的企业来关注到室内空气质量问题,以此来推进室内场所能够达到及保持适合人们工作及生活的健康环境。
2020-07-31 17:43